“你是不是有病,她以前是我家资助的小孩,经常住我家。”季秋没好气道。时雨瞬间便垮下脸:“切,我还以为是你从哪拐回来的野女人,正感叹老铁树终于开花,结果就这???”时雨知道季秋喜欢女孩子,但一直又持怀疑态度。无他,季秋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也没对任何一位女性表露过喜欢,时雨一度认为她是骗自己的。“你别乱讲,待会下去也别大呼小叫的,免得人家以为我品味有问题,交的朋友还是个神经病。”
季秋犹豫一瞬,又觉得自己有病,沈泊舟是她带大的妹妹,心虚什么?!
“没有,我妹妹。”
时雨眯起眼睛,一脸我懂我懂的表情,拉长声音:“哦,妹妹~tຊ~”
“你是不是有病,她以前是我家资助的小孩,经常住我家。”季秋没好气道。
时雨瞬间便垮下脸:“切,我还以为是你从哪拐回来的野女人,正感叹老铁树终于开花,结果就这???”
时雨知道季秋喜欢女孩子,但一直又持怀疑态度。
无他,季秋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也没对任何一位女性表露过喜欢,时雨一度认为她是骗自己的。
“你别乱讲,待会下去也别大呼小叫的,免得人家以为我品味有问题,交的朋友还是个神经病。”
季秋手上收拾的动作没有停顿,阿树不停地在她身上拱来拱去。
时雨一听就不淡定了,直接跳了起来:“你才神经病,说实话,你是不是暗恋我?这么久就没见你喜欢过谁,喜欢姐就直说。”
接着时雨对着季秋上下打量:“看你长这么俊的份上,姐也不是不可以为你改变取向。”
“神经病。”季秋抬头一脸无语。
“对了,以前怎么没听说你有这个妹妹的。”时雨抱臂靠在墙上,一脸嫌弃地看着阿树。
因为阿树正对着她呲牙。
真是对冤家,季秋在心中叹气。
接着她捡起手边的玩具递给阿树:“去边上玩,别打扰妈妈。”
“她十四岁就被亲生父母接走了,我那会刚满十六,两个小孩子又没有电话,这么多年早还断了联系。”
时雨点点头:“这样啊,那你们现在又怎么搞一块了?呃...我是说怎么遇见的。”
“一时半会数不清楚,来,抱着这个和我下去。”
季秋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上的箱子递给时雨。
“我这样子怎么下去啊??”时雨怀疑季秋就是上天派来折磨她的。
“你还有偶像包袱啊?醒醒吧,时大美女,你不是明星!!你比明星还好看!!”
接着季秋语气恢复正常:“行了吧?可以走了吗?”
“就等你这句话了,走走走走。”
季秋牵着阿树,手上还拎了一袋狗粮,时雨则抱着阿树的零食玩具。
俩人关门下楼。
“不坐电梯?”时雨惊呼。
“你应该多运动一下。”
时雨一听立刻开始哀嚎:“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抱这么重的东西,我走下去会死的,宝贝。”
季秋特别想告诉时雨,光一袋狗粮就比她手上的箱子重的多,但见她要死不活的模样也是没办法,只能妥协:
“好吧,好吧。”
其实她不愿意坐电梯还有一个原因,这个点正值学生放学,一想到某些疼爱孩子的爷爷奶奶对阿树避之不及的态度,季秋就觉得心梗。
“算了,我带阿树走楼梯。”季秋想了想还是不愿意冒险,又联想到近段时间的倒霉日常,她更不敢了。
是的,是不敢而不是不愿意。
社会上奇葩这么多鬼知道会不会又被她遇见。
时雨见季秋犹犹豫豫的样子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也不想季秋继续为难下去:
“我知道你担心什么,走楼梯走楼梯,我也该运动运动了。”
“阿树毕竟属于烈性犬,就算经过培训有工作犬证,别人看见害怕也正常。既然选择了阿树,对别人负责也是对它负责。”季秋解释道。
时雨倒是不在意:“我知道,就是可怜阿树啊,白天不能出去肆意奔跑,就连晚上都必须牵绳带嘴套,肯定很不舒服。”
季秋对此也一直很愧疚,阿树不能像别的狗一样无拘无束,每次出门带嘴套都明显能感受到他不喜欢,却还是温顺听话。
城里的小区约束更大,每次阿树想出去玩的可怜模样都会让季秋想起沈泊舟,曾经的沈泊舟也总是用同样的眼神求她。
季秋怎么舍得啊。
她想起沈泊舟的别墅,等搬过去后,那么大的院子应该够阿树玩的开心了吧。
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再等一段时间,我打算去乡下,那样阿树或许会开心一点。”
季秋早就有这样的打算了,反正她外公在乡下住的是单家独户的小院子,没有烦人的邻居,也不用与人交际。
“不行,我强烈反对。你去乡下,我怎么办啊???”时雨声音陡然提高。
“你可以和我一起。”
“你能不能说点实际的,我爸妈都住这,我跑乡下去他们肯定以为我疯了。”
“哦对,你是本地人。”季秋后又感叹道,“要是没有你,说不定我还不会来首都定居。”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前方突然出现一对母子正朝楼上走。
季秋忍不住加重握着牵引绳的力度,她是真的怕了。
“阿树,里面去。”她低声呼唤着,阿树很通人性立刻按照指示走到季秋和时雨的中间。
哪知怕什么来什么。
“妈妈,那只大狗好可怕。”小孩躲在妈妈身后,面露胆怯。
孩子的妈妈立刻吼道:“这不是狼吗?你们神经病吧?在小区牵只狼,你们不知道这是犯法的吗?”
季秋:......
老娘都选择走楼梯了还是能遇见,淦!
时雨轻笑:“不知道是吧?睁大你眼睛看清楚,今天也算让你涨涨知识,这是犬类,犬!去你妈的狼。”
季秋轻轻扯了扯时雨的衣袖,俗话说的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牵这么大只狗在小区里晃悠,你还有理了?!把我家小孩吓着怎么办?”大妈怒目圆睁。
“不是大姐,你眉毛下挂两蛋只会眨不会看吗?我们家狗看都没看你家小孩一眼,就把他吓到了?我看是被你吓到的吧?”时雨积攒多时的怒气终于得以发泄出来。
“你以为小区是你家修的吗?你想遛狗就遛狗?这是公共区域,要遛狗滚回你家去。”
“我靠,这又是你修的了?老子牵绳还带了嘴套,你要是怕你家小孩被它伤着,你把你儿子牵起来啊!老子还没说你儿子吓到我儿子嘞。”
大妈一听来劲了,叉起腰怒骂道:
“把狗当儿子?生不出儿子只能拿狗当儿子,就是活该!”
时雨翻了个白眼:“我谢谢你的祝福,老娘这辈子都不会生少爷,更不会上赶着当少爷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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