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确定,这个女人,他没见过,他相信自己的记忆力。可这个女人,看他的眼神中,分明充满了恐惧。第一次见面,何谈恐惧?所以,裴珩确定,这个女人,见过他,并且,还很了解他。身为金麟卫督主,裴珩讨厌任何一件他掌控不了的事,也讨厌他掌控不了的人。
“夫人既然知道什么是不正经的书,莫非夫人也看过?”对面的人戏谑道。
许婉宁找到了说话人的位置。
梨花树上,一身紫衣飞扬,左手拿着一个白色的坛子,右手枕在脑后,正好整以暇地俯视着他们二人。
太多的梨花遮挡住他的脸,许婉宁只看到那双古井般深不见底的眸子,嘴里说着戏谑的话,眼底却无半点笑意,顿感不妙。
“长安,我们走。”这男子不是好相与的主。
“我在这宿了一宿,到底是谁偷听谁的墙角?再说,你们打扰了我的清净,就想一走了之?”
“你想如何?”许婉宁警惕地往后退了一步。
许是察觉到了她的提防,树上的男子笑了笑,左手一扬,手中的酒坛丢在地上。
“咔嚓。”
两个坛子碰撞在一起碎了,一股酒香扑入许婉宁的鼻尖。
“佛门重地,你竟然在此处饮酒?”
一袭紫衣翻身下了梨花树,随着他的动作,漫天的花瓣飘洒而下,他双手负于身后,步履沉稳地踩在梨花之上,本来刚才还洁白似雪的花瓣被他无情地碾入泥中。
他款款而来,声音也跟着而来。
“那老秃驴都不能耐我何,夫人却来管我,管得可真宽。”裴珩戏谑道。
可不只这一件事情。
十五那日,他站在摊子前看符,也是这个女人在后头嗤笑。
他虽然没见过这个女人,却还记得她的声音。
不熟悉的人她都管,可不就是管得宽嘛!
许婉宁顿觉警铃大作,脑子里的一根弦猛地绷紧。
慧远在许婉宁心目中,是个骗子,可在燕城,甚至远在百里的京都,整个大越,那都是神人般的存在。
他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甚至还有人说他能知过去未来。
纵观燕城,有爵位的只有两人,城阳侯崔禄,燕城藩王,可这二人也都奉慧远为座上宾,更不可能任意家中子嗣对慧远不敬,所以,这紫衣男子不是燕城的人。
可慧远连璋和帝都要看他几分面子,在他的地方还喝酒的人,又会是谁?
那人挑开梨枝,慢慢地靠近,许婉宁也终于看到了他的样貌。
面如冠玉、目如朗星,说一句赛潘安也不为过。身形高挑,一袭紫衣在身,穿出了贵气逼人,不忍直视,他嘴角衔着淡淡的笑,脸颊上……有两个梨涡。
那两个梨涡根本没给他增添半分的亲和,反倒让许婉宁头皮一阵发麻。
喜紫衣,嘴角永远挂着淡淡的笑,脸颊飞起两个梨涡,勾引的人芳心乱许小鹿乱撞的脸。
许婉宁终于知道这人是谁了!
恍惚中仿佛回到了前世,这个大越朝人人都说他丧尽天良毫无人性的第一大宦官——裴珩。
裴珩身份尊贵,乃是镇国公府的嫡长子,一落地被请封为世子,身上背负的是镇国公府的荣辱兴衰,而他也争气,无论是从文还是从武,皆是大越朝的佼佼者。
先帝见他聪慧机敏有才干,也为了给当时还是太子的璋和帝培植势力,便让裴珩成了太子伴读,与太子一同读书,作伴。
这一殊荣,无异于又给裴珩增添了一抹光彩,未来的镇国公府几乎是裴珩的囊中之物。
可春风得意马蹄疾,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许婉宁出嫁后,春风得意的裴恒在狩猎时失足落马,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乱箭,射伤了他的子孙根,太医断定,从此以后不能人道、不能生育。
那玩意虽然健全,却与太监无异。
一个前程似锦未来袭爵的镇国公府世子,从此成了一个废人,令人唏嘘。
可这个一开始让人同情的人,后面成了大越的刽子手,成了璋和帝铲除异己的一把开封的利刃。
璋和帝是先帝的嫡长子,无论是立嫡立长都非他莫属,可先帝子嗣众多,且还有好几个自恃才干卓越又有野心的皇子,虽然被先帝已经打发去了封地,可依然对着皇位虎视眈眈。
或许是对皇权维护的天然的警惕性,璋和帝上位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设立了金麟卫。
金麟卫,直接听命于璋和帝,做着缉拿搜捕的活,只要发现臣子或者藩王有异心,都会处在其监视之下。
现在是太和元年,璋和帝刚刚登基,裴珩刚入金麟卫,大越的血雨腥风才刚刚开始。
让裴珩一杀成名的,是镇国公府上上下下一百余口性命,一夜之间阖府俱灭,血流成河,就连府中的看门狗都身首异处。
从那之后,裴珩杀疯了。
杀人如麻、嗜血成性、滥杀无辜、草菅人命。
世人都说,他杀过的人,算起来怕是能铺满整个皇宫的地面。
许婉宁从未见过他,却听过太多关于他的狠毒。
一个连自己祖母和叔叔的头都能斩下来的人,他究竟是有多恶毒!
现下见到,越发打定主意要与此人保持距离。
“是我的错,打扰了公子清净,我给公子赔礼道歉。长安,快给公子赔礼道歉。”
长安很听话,立马作揖:“公子,对不起。”
不待裴珩开口,许婉宁牵起了长安的手,“不打扰公子了,我这就带孩子离开。”
两个人转身快步离开,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裴珩的视野中。
来得快,去得也快。
像是真心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真心觉得自己冤枉了裴珩,打扰了裴珩的清静。
可裴珩却认为不是。
他看出来了,这女人不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而是,认出了他!
璋和帝登基之后,就创办了金麟卫,他作为璋和帝最信任的属下,从去年开始,他就奉皇命来给香山寺送经书,一年两次,次次都是送完就走,从不在此处逗留。
加上这次,是第三次,裴珩自认自己从未在燕城露过面,也就是这回,他玩心起,带着帷帽露面,可旁人是看不出他的样子的。
他确定,这个女人,他没见过,他相信自己的记忆力。
可这个女人,看他的眼神中,分明充满了恐惧。
第一次见面,何谈恐惧?
所以,裴珩确定,这个女人,见过他,并且,还很了解他。
身为金麟卫督主,裴珩讨厌任何一件他掌控不了的事,也讨厌他掌控不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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