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厚此薄彼。所以他从来没有季凝这样的烦恼。只是刚看季凝母亲那个态度,心头有些不适。纯粹是打抱不平,才帮她。“姐!姐!!姐!!!”人还没进来,声音先到。一个少年脚下像装了车轱辘,匆匆忙忙地走了进来。他显然是跑回来的,碎发还湿漉漉地粘在额前。刚进门,就昂着头张望,几秒就锁定了目标,正是那个最漂亮最抢眼的身影,眼眶一下子就拢上了潮意,“姐,我可想死你了!”
傅母在外素来风评很好,是个大方和善的人。
有一次,岳城发了洪水,被困在家里,季凝饿得躺在床上,眼前黑一阵白一阵,能随时厥过去。
“妈……”她虚弱地唤傅母。
傅母进来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站在门口生龙活虎的邻居,最后拿家里仅剩的一点粮食救济了邻居。
而且,只要有亲戚借钱,她来者不拒,搏来的都是她的好名声,丝毫不管家里人过得有多水深火热。
所以当时外面人都说她有这么好的婆婆,不懂得珍惜。她婆婆待外人都这么好了,待家里人能差到哪里去?
但他们恰恰错了。
“阿姨。”季凝微弯唇角。
傅母视线落在季凝身上,这丫头穿着大方得体。
相较之下,季薇简直穿得不成体统。
回门的日子,她居然穿得季凝不要的衣服?她的脑子是被猪啃了吗?
傅母脸颊一阵火辣辣地疼,声音沉沉,“季薇,回去换身衣服。妈不是给你买了一套吗?”
季薇顿时愣住了,满眼难以置信,“妈……”
以前她不最嫌季凝铺张浪费的吗?
她以前穿季凝的衣服,傅母还夸她会省钱,这会儿怎么要她回去换衣服呢?
更何况她哪有新衣服?
因为本该属于她的三转一响被季凝抢走了,所以她拿她这些年攒的几十块钱向傅母投了诚。
傅母没给她买,她也没钱买。
“还不快去!”
季薇只得不甘愿地离开了。
傅母拉着季凝说话,甚至亲热地将手心搭在她的手背上,季凝却只觉得恶心,头皮发麻。
傅母以前喜欢季薇,讨厌她,那是因为把她当成了抢走她儿子的假想敌。
而现在季薇是自家人,自然就讨厌季薇了。
可惜季薇不懂这个道理。
季凝回想起前世傅母某些令人发指的行为,胸口仍有些窒闷。
她会在晚上直接推开她的房门,也会在大清早旁敲侧击地说人家儿媳妇给婆婆买了多少黄金,多少翡翠。
看着眼前傅母的和善,她只觉得眼前的傅母似是套了一层虚假外壳的厉鬼。
她试图把手抽出来,但傅母戴着银戒指的粗糙老手却将她攥得更紧,“季凝,你嫁去周家,买的什么三转一响呐。”
果然,有的话题还是逃不过的。
季凝从来没有要压季薇一头的打算,她不来招惹tຊ自己,自己也能和她和平共处。
而傅母问起这个,要是得到的答案不满意,势必会找她妈麻烦。
就在这时,胳膊上传来一股轻柔却不失强势的力。
周景墨扯回季凝的手,顺势和她掌心相贴,少女肤质细腻光滑,掌心更是如同猫咪的软垫一样。
季凝当即诧异地看着他,男人的手宽大修韧,比她的温度要稍凉一点。
她有一丝丝的不适应,脸颊温度也略微攀升,但这至少比被傅母攥住手要好太多太多。
周景墨很是自然地牵紧她的手,就仿佛这是他们平时稀疏平常的操作,但其实他才不过第一次牵起她的手,他视线余光掠过傅母,“我妈送了季凝一块和田玉,这位婶子送季薇的是什么?”
傅母当即僵住,笑挂在脸上,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悻悻然结束了这个问题。
傅母走了,季凝低头看着两人的手,周景墨却快一步松开了她。
季凝声音细若蚊蚋,“谢谢。”
周景墨扫她一眼,“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这么见外做什么?”
他妈素来一碗水端平,姐弟两打架,这个踹一脚,那个必然也得挨一巴掌,这个骂两句,那个也绝不能只骂一句。
从不厚此薄彼。
所以他从来没有季凝这样的烦恼。
只是刚看季凝母亲那个态度,心头有些不适。
纯粹是打抱不平,才帮她。
“姐!姐!!姐!!!”人还没进来,声音先到。
一个少年脚下像装了车轱辘,匆匆忙忙地走了进来。
他显然是跑回来的,碎发还湿漉漉地粘在额前。
刚进门,就昂着头张望,几秒就锁定了目标,正是那个最漂亮最抢眼的身影,眼眶一下子就拢上了潮意,“姐,我可想死你了!”
一走过去,便挤开了紧贴着季凝站着的周景墨,张开双臂,就要抱住季凝。
骤然,衣后领袭来一股力,他惊觉,自己好像被略微提了起来。
不……不是好像……
他的脚尖已经被迫踮起,缓慢朝旁边移动,等他反应过来时,已经离季凝有一段距离了。
从他三年级开始,他就没再被人提起来过了。
季凝也瞠目,陆行可是一米八的大个子啊,居然被周景墨像只小鸡似的拎起来了,他可真行!
回想起上次夜晚看到他单臂抱着桐桐,轻松自如地往上颠了颠,他确实有这个臂力。
陆行声音含含糊糊的,“姐,你过得好吗?你怎么这么久都不回家来看看我?”
他一脸可怜兮兮,高大的身材,却像只被人抛弃的阿拉斯加。
季凝安抚了他两句,他才消停点。
可是仍然是季凝去里屋,他就去里屋,季凝去厨房,他就去厨房。
周景墨压低声音,“你弟弟到底几岁?”
“十三。”
“他是不是作业太少了?”
季凝敷衍地笑了两声。
这一餐饭,一大桌子人,菜上了桌,很多盘,油香扑鼻。
有鸡有鱼有肉,为了好好招待女儿女婿,楚虹直接把半个月的粮票都给用了。
陆行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饿得快,一看见肉,眼睛都快冒绿光了。
这比得上过年了吧。
傅韬和季薇率先动了筷,陆行拿着筷子却没动,“妈,为什么是红烧肉?姐不是最爱红烧狮子头吗?”
“你姐爱吃红烧肉啊。”
楚虹慢半拍才反应过来,陆行口中的“姐”是季凝。
一抬头,迎上季凝的视线,她不自在地笑了笑,“家里就剩那么点肉票了,只够做一盘菜,我寻思着季凝嫁去周家,还有做饭的阿姨,肯定能经常吃红烧狮子头。”
季薇嘴角弯了弯,“谢谢妈,还是妈疼我。”
她之前偷听了季凝给妈打电话,撒娇似的说她想吃红烧狮子头,馋得不行。
其实她也没多想吃红烧肉,又肥又腻,就是今早妈要出门买菜的时候,她提了一嘴,说是原来在农村跟着爸的时候,最长有大半年没吃过肉,记忆中最好吃的是邻居婶子给她的半块红烧肉。
哪个当妈能受得了这个?
所以当妈提着袋子回来,她还故意看了一眼,发现是肥夹瘦的五花肉。
——她就知道她赢了。
爱你难寻风月是著名作者写的一本小说里面的主角。小说以形式来叙述,大大增加了难度。可想而知,作者对它倾注了多少心血!一起来看看小说简介吧!而许寻安则是这场论坛的主角,有许多国内的企业老板想方设法的巴结他,到了晚上许寻安也是没能推脱的掉,参加了饭局。一顿饭刚结束,突然服务员带着一篮鲜花走进来。“许总,这是白蕊小姐送来的花,专门庆祝你回国。”许寻安只扫了一眼,便让助理去退掉。“麻烦您告诉白女士,除了我太太送我的花,其他人送的我一律不收。”他看着兰花兰中的百合,只觉得可笑。可能白蕊弄错了,百合是安迪喜欢的花,而他只喜欢鸢尾。
《爱你难寻风月许寻安》是由作者爱你难寻风月许寻安创作的都市言情类型的小说,作者文笔极佳,题材新颖,推荐阅读。精彩节选:许寻安知道是为什么,因为他的存在,所以才让安迪搬了出去,害白蕊不能和喜欢的偶像同居一室。但许寻安并不在意,他敷衍的哦了一声,既然白蕊没什么大事,他也可以放心的走了。可是他刚转过身去,就被白蕊叫住。“老公。”白蕊的语气里带着罕见的撒娇。“我好饿呀,我好久没吃你做的饭了,你给我做顿饭吧。”许寻安转过身来,嗤笑一声,指了指自己的胸口的白色绷带。“你怕是忘了,我现在还受着伤呢。”
《长风难渡忘相思孟子君》讲述了长风难渡忘相思孟子君之间的凄美爱情故事,作者文笔细腻,文字功底强大,人物感情描写的十分细致,喜欢的朋友,不要错过了!下面看精彩试读:如今,她也懒得再跟他纠正了。因此孟子君这次只是平静点头:“好,我知晓了。”很快,你就会如愿以偿。见她这般平静,燕珩之看向她的目光变了几变,不知为何,今日的孟子君似乎变了。可很快,他将这股异样压下。两人出了宫门,一路回了将军府。门口,立着一抹白色衣裙的女子身影。那便是李月桐。一下马车,李月桐便迎上前来:“将军回来得正好,我让厨房做了膳食。”
高质量小说《恰逢乍暖还寒时》是穿越架空风格的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是恰逢乍暖还寒时,书中感情线一波三折,却又顺理成章,整体阅读体验非常不错。下面看精彩试读:一方面是她自己不想,第二个方面是她和这个公司的合作就快要到期了。她想的是等这一切都结束之后,然后自己找个地方慢慢的生活。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想法,远离那些东西,一个人隐居。像在田园间一样,养养花,种些自己能吃上的水果和菜,还能养一些小动物。这样平静惬意的生活,就是她所向往的。从前和宋听澜说过,只可惜,没能实现。鹿笙笙自己去找了中介,看了郊区的好几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