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天都没动静,她总得确认下他是不是还活着。「活着」这个形容不太适用于他,但麦姜姜觉得这之前他确实是活着,她想起小时候玩过的那种长得像BP机一样的电子宠物,周呈宣就是里头的宠物。小时候宠物死了,她也是要哭一场的。手机屏幕上的时间,从23:59变成了0:00后,周呈宣出现了,完全不像她以为的那样。他看起来没有任何的不适,一如往常般松弛,伸了个懒腰跟她说“晚上好~”,见房间里唯一的一把椅子被她占着,就大剌剌的坐在床上。
“怎么了姜?”
“秦森?这哪儿?”
“我公司。”
麦姜姜大惊!
秦森的公司离她家大概四公里,也就是说离小宾馆得有三公里多。
不,这个时候,小鬼周呈宣应该已经走到她家楼下了。
麦姜姜急忙拽着秦森往电梯口跑,要他送她回家。
秦森说,昨晚喝到三点多,时间太短,这会儿开车算酒驾。
她一听急了,掏出手机打滴滴,无奈这个点儿这个位置根本没有车接单。
着急忙慌的,二人已经到了大厦楼下,秦森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问她她只会说“来不及了”。
麦姜姜四处张望,目之所及只有一辆半新不旧的共享单车,她丢下秦森,扫码开了车,骑上就往家的方向踩,使出吃奶的劲儿来踩。
再卖力,到底是自行车,四公里怎么也得十几分钟,中途有一段挺长的下坡路,为了速度,她没有捏闸,脱缰的野马一样往坡下冲,怎么也能节省个一两分钟,正为此感到庆幸,一辆煎饼果子三轮车从小巷口拐出来,将她撞翻在地。
车上有个陶瓷的罐子掉了tຊ下来,麦姜姜的胳膊准准摔在了碎瓷片上,两道口子立刻印出了血。
煎饼果子老板本来骂骂咧咧的,一看是个小姑娘,收敛了三分,刚准备开口问没事吧,小姑娘扶起自行车骑上走了,只剩回荡在耳边的清甜的声音“老板对不起~”。
骑到家楼下的时候已经喘如狗,根本顾不上锁车,麦姜姜把自行车往路边一搁,绕着自己家那栋楼到处找小鬼。
他说过只要走到楼下,就能回到宿主的身体里。
麦姜姜看了眼手机,已经快六点二十了,不由得更担心。好在小鬼也说过,在规定时间外,停留在外面的话,彻底湮灭需要一百分钟,此刻他应该在附近才对。
终于,她在报刊栏后面找到了他。
“周呈宣~”她喊他的名字。
周呈宣转过身,他的样子十分痛苦,双眼的瞳孔已变成了棕色,嘴唇有些惨白,整张脸都没有血色,头发、眉毛、睫毛的末端微微有些透明。他看到她的神情有些复杂,带着一点怀疑和悲伤,还有一点期盼和欣慰,见他站不稳,麦姜姜伸手去扶,看到他指甲的前端也变得透明了。
难道这就是晚了二十分钟的后果,这是湮灭的过程?
麦姜姜问他什么感觉。
他没说话,身体前倾过来,重重扑在她身上,又像是把她抱进了怀里。
麦姜姜却没有感觉到重量,刚想伸手去碰他的身体,下一刻,两臂间的人就消失了,空气中徒留一丝他自带的大西洋雪松味道。
“周呈宣,你还好吗?”麦姜姜对着空气问。
她刚才注意到了他脸上的悲伤,此刻心虚的解释起来,“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昨天喝多了睡在朋友那里,醒的时候已经晚了,我已经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来了。”
身体里的小鬼终于肯开口了,他的声音极其微弱,麦姜姜要屏住了呼吸才听得清楚。
【我没有怪你,我好累,要睡一会儿......】
他只说了这么一句,就再没了声响。
或许是需要修复吧,麦姜姜尽量去脑补这诡异的生物原理。
疼痛自小臂传来,她这才想起来自己受了伤,肘着胳膊,龇牙咧嘴的上楼了。
到家简单清理了一下,等到社区医院上班了,又去让护士给包扎了一下,回来的时候麦伟民和余秋莉正准备吃早饭,二老昨天睡之前没见着女儿回来,以为她今天会睡到中午,没买她的早饭,最后是三个人匀着吃了两人份。
问起小臂上的伤,麦姜姜说是昨晚喝大酒摔得。
余秋莉一阵嫌弃,“小姑娘家家的要当心点,这么显眼的地方留疤了多不好看。”
麦姜姜:“妈你相信现代医术,可以植皮。”
麦伟民拍她的脑袋,“怎么这么皮,你妈是在说疤的事儿吗,那是关心你。”
说着还拉着女儿的胳膊左瞧右瞧。
“爸,都包好了看什么啊。”
麦伟民:“跟谁的喝的酒,也不知道照顾着点。”
“秦森,还有烧烤店军哥。”
麦姜姜撕开一包挂耳,把长嘴壶座上烧水。
余秋莉一听是秦森,倒是不似刚才那样嫌弃。
“秦森现在还没有女朋友吧。”
有女朋友的男人不会这么晚了在外头和别的女朋友喝酒。
“妈,你操的心也太多了吧?”
麦姜姜还以为,她妈这是要给秦森说媒,十几年来,秦森也算是余秋莉和麦伟民看着长大的。
“我那是操他的心,我是操你的心?”
麦姜姜差点把滚开的水滴到杯子外头。
小时候老爸老妈不让她和秦森做朋友,说他是不学无术的混混,还在外头拉帮结派,为非作歹,麦姜姜说他改邪归正了,麦伟民说,改邪归正对他本人是好事,却不是你和他做朋友的理由。
后来秦森中专毕业跟人做生意,余秋莉就更见不得自己的学霸女儿跟这样的人来往,嫌他没文化,没层次,还染了生意人的油腔滑调。麦姜姜要是哪一次考试下降了一名,立刻就会被老妈归咎为交友不慎。
再后来她去海市念大学,秦森的公司越做越大,还补了大专文凭,虽然是水的,到底也算是一种积极进取的表现。
慢慢的,余秋莉再说起他口吻就不一样了。
随着他买房、买奔驰,过年来家里拜年拎一千多块的新年礼盒,余秋莉如今已经彻底忘了自己以前是怎么说人家的,现在再说起那会儿的秦森,是沙漠里的金子,还没发光。
麦伟民对老婆说,“你别打秦森的主意,他和我们姜姜不合适。”
余秋莉反驳,“手上四五个公司,一年上千万的业务,有房有车,家里就一个奶奶,长相么,除了脚脖子上那个纹身我觉得不行,其他地方还是周吴郑王的么,怎么不合适?”
麦姜姜皱眉,“妈,她是我兄弟。”
“兄弟有什么用,你以后老了指望兄弟?”
“有什么不可以?”
余秋莉瞪她,“你别听你爸的,你爸就是嫌弃人家没文凭,没文凭怕什么,讲礼貌不就行了,秦森每次来,叔叔阿姨叫的多亲啊,这点比你强多了。”
前几天余秋莉还看到麦姜姜往小区里走的时候,有个后排楼的麻将搭子跟她打招呼,她就点点头,连声阿姨好都叫,她不知道,那已经是麦姜姜遇到的第四个跟她打招呼的院儿里长辈了。
麦姜姜心里藏着事儿,不想跟她多说,端着咖啡进了房间,外面仍在继续叨叨,“你名校了不起?名校毕业的人多了,嫌弃人家秦森是大专的,人家手底下的员工可都是本科的,听说去年还招了一批研究生,大专的能叫本硕的给自己打工,这才是真本事。你别不爱听,就秦森这样,他单着,身边不愁盯他的年轻小姑娘,你就是眼里看不到机会,机会跑了还浑然不觉。”
“啪~”的一声,麦姜姜把余秋莉的唠叨和麦伟民冷不丁的毫无力度的反驳关在了门外。
她坐在高中时期用过的写字桌前,一口一口啜着杯中温热苦涩的深棕色液体。
秦森公司离这里只有不到四公里,小鬼周呈宣就无法回归宿主,麦姜姜意识到一个天大的事实,她已经掌握了彻底摆脱小鬼的方法。
只要在凌晨六点之前,离他足够远,当然,要像今天一样,在他全无防备傻傻的临到六点才来找她的前提下,只要离他足够远,远到他在一百分钟内无法抵达她这个宿主身边,以今早的所见,或许都不需要一百分钟,他就会虚弱的不成样子,身体从边缘开始透明,直到完全消失。
想到这里,麦姜姜有些激动,这还需要找什么三姨婆。
她勾起嘴角,再低头去啜咖啡时,瞄到小臂上的纱布,又猛的一怔。
刚才的方法是她的脑子根据事实逻辑分析出来的,完全是理智的产物,可早在两个小时前,她的身体,或者说她的本我就已经做出了回应。
她为什么拼命往回赶?因为她害怕周呈宣湮灭?
或者说是不忍?
本我是无意识的,是她的感性,她的心决定的。
这说明她的理智和她的感性站在了对立面。
她喝完最后一口咖啡,冷静的想了想,好好问了问自己的心。
她希望小鬼正常的离开,去到每一个鬼都有权力去到的地方。
而不是灰飞烟灭。
为什么会同情一个鬼?她问自己。
因为每一次他出现在她的面前时,都是一个生动的、具体的人,她根本无法把他当做鬼。
鬼是她认知层面上对他的定义,而感知层面,他只是一个只有在夜里会出现的人。
动歪脑筋去迫使他湮灭,无异于害人性命。
麦姜姜再次试图和身体里的周呈宣对话,仍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她有些担心那迟到的二十分钟对他造成了怎样的伤害,只能等今晚他出现的时候再看。
她用保鲜膜把小臂裹成肉粽,别别扭扭的洗了个澡。
昨晚只睡了三个小时,咖啡也不起作用,她躺到床上,一觉就睡到了傍晚。
醒来后随便吃了点东西,捧着本悬疑小说打发时间,到了十一点半,偷偷换上衣服,悄默声的出了门。
这回她不像之前仅仅是卡在零点下楼把周呈宣放出来,而是选择到宾馆房里等他。
一整天都没动静,她总得确认下他是不是还活着。
「活着」这个形容不太适用于他,但麦姜姜觉得这之前他确实是活着,她想起小时候玩过的那种长得像BP机一样的电子宠物,周呈宣就是里头的宠物。
小时候宠物死了,她也是要哭一场的。
手机屏幕上的时间,从23:59变成了0:00后,周呈宣出现了,完全不像她以为的那样。
他看起来没有任何的不适,一如往常般松弛,伸了个懒腰跟她说“晚上好~”,见房间里唯一的一把椅子被她占着,就大剌剌的坐在床上。
“今天怎么过来了,难道来请我吃夜宵?”tຊ
他说这话的神情,就好像早上的事情不曾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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