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尸体从案发现场被推出,即将送去尸检。孟寒洲下意识转头,只一眼,心便如被撕裂。尸体大半被裹住,仅露出腐烂的脚踝和一丁点儿裙摆。他瞬间认出,那灰蓝色丝绸半裙,是他亲手给宋声笙买的,此刻沾染血污和不明液体。那一瞬间,锥心之痛直击心底。他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两个警察走上前来,轻轻地将他扶了起来,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容置疑:“孟先生,请你配合调查,先跟我们去一趟警局。”?
他和宋声笙一起参加完宴会,一起回家。回家之后,他们在宽大柔软的沙发上,肢体交缠。他清楚地记得她那饱含深情的吻,还有那一双满含爱意的眼睛。相较于外面那些走马灯似的女人,宋声笙给予他的温暖与爱意,是那么独一无二、无可替代。只是,当时的他还太年轻,追求刺激、想要新鲜,以为外面还会有更好的。直到如今,他才如梦初醒。这世间,无论何人,都比不上宋声笙的万分之一。如果,回家的时候,就能看到她就好了。
他看着许知意那亮晶晶的眼睛,在那一瞬间,恍惚之间,宋声笙的面容又浮现在他眼前。他不禁在心中自问,宋声笙会怎么对他呢?她一定会撑着伞,满心满眼都是他,生怕他被这冰冷的雨水淋湿哪怕一点点。?这些年,他身边的女人如同走马灯一般来来去去,可在他心底深处,宋声笙始终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他又忍不住想,如果有朝一日,他破产了,重新回到那一无所有的曾经,除了宋声笙,这世间还会有谁愿意留在他身边,不离不弃呢?
那时,彭放还调侃他太过冲动。可他却坚定的说:“要是因为我的疏忽,让她发生了什么意外,我会后悔一辈子。”爱,就是这般患得患失。八年前,宋声笙路过专柜橱窗,看中了一条玫瑰花项链。他卖掉了自己唯一一块撑场面的手表,买下项链作为给她的情人节礼物。他轻声呢喃:“我总觉得,给她的不够多,她本就值得这世上最美好的一切。”爱,就是常觉亏欠。六年前,宋声笙因为过度劳累生病住院。
沈若若瑟缩了一下,红着眼眶从屋内离开了。大晚上折腾过这一番,孟寒洲疲惫的靠在沙发上。他忍受着鼻尖那股若有似无的腐臭味,给佣人发了消息:“明天把家里从里到外打扫一遍,所有房间都要开窗通风。”发完消息,他闭上了眼睛。再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次日清晨了。手机里有好几条信息,却没有宋声笙的。他皱着眉头拨通宋声笙的号码。“您好,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冰冷机械声音响起,这一刻,孟寒洲心头的怒火,像是火山喷发一般,再也压制不住。
“我叫沈若若,是伯母让我过来找您的,她给了我密码……”孟寒洲想到先前回家时,母亲说过的话,心里只觉得不耐烦。他懒得理会那旗袍女,直接进了家门。窝在宽敞的沙发上,给宋声笙发消息。【你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算算日子,宋声笙竟然已经二十一天没有回家了。难以想象,曾经一天见不到他,都会要给他打视频电话的女人,现在竟然能这么狠心。他心中气愤,愈发的口不择言:【我妈给我挑了个女人,比你年轻,比你漂亮,还比你柔顺温柔,说让我早点要个孩子。你说,我要不要听她的呢?】
“婚礼请柬这么轻易就到手了,看来任家并非外界传言的神秘莫测嘛。”“任家倒是奇怪得很,请柬上只有新娘的名字,没有新郎的名字。”不过叶悦琳压根儿不在乎谁是新郎,无非就是哪一个名门望族的公子哥。她转头问助理,“都准备好了吗?”助理点点头。沈逸舟当初不顾沈逸舟家父母的极力反对,毅然退婚,和叶悦琳在一起。除了她,她在这世界上已经没有其它可以倚靠的人。如果非要找一个可能接盘的人,那就是任倾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