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早有一日,本寺上下会找镇北侯讨回一个公道!”此话一出,左问天脸色彻底变了。他最后看了一眼陆青云。“世子,你当真不随我走?”陆青云一声冷哼。“走个屁!”虽是粗鄙之言,却也显露出了陆青云的态度。“好,我会把今日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侯爷。”左问天不再逗留,转身离开了天禅寺。而眼见左问天离去,陆青云这才能够长舒一口气。“多谢住持大师相救!”
“滚开!”陆青云陡然间爆发出一声怒吼,从左问天的手掌之下强行挣脱开来。左问天神情震惊的看着陆青云。头一次觉得自己好像小看了这位青云世子。“他竟有如此实力吗?”“难道青云世子并非我所见的那样平庸不堪?他纵然不如乘风世子,却也非寻常之辈?”左问天心头惊疑,但还是选择奉命行事。不管陆青云展现出如何的不凡,侯爷既然已经吩咐了,那他左问天就必须要完成。
也正因如此,镇北侯陆玄机会将天禅寺的僧人视为妖僧。在陆玄机的眼中,只有大相国寺的僧人才是真正的佛门僧人。换而言之,只有大虞王朝认可的寺庙,才是真正的佛门寺庙,其他一概都是宵小。天龙寺与天禅寺一向关系不错,双方时常会有往来。从未有过什么矛盾和冲突。但今日看来,很多事情也只是表面上和平罢了。不管是佛门还是其他势力,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一定会有争斗。
非要把脏水往你身上搅合。果不其然,戒恨和尚脸色大变,已经是有些慌乱了。而在场的僧人们也是一个个眼神古怪的看向了戒恨和尚。陆青云不说还好,他这么一说,众僧也都觉得戒恨和尚的态度有点奇怪。好像很急着要给陆青云钉死罪名。有点不太正常。“戒恨师兄,我等身为佛门中人,心如明镜,不可妄动杂念,没有确凿证据之前,更不能随意冤枉任何人!”戒嗔和尚终于是找到了机会,站出来替陆青云说话,而且是坚定站在陆青云的身旁,目光毫无畏惧的与众僧对视。
“诸位师兄,这里面只怕是有隐情,陆施主应该不会盗取我寺至宝。”这个时候,也只有戒嗔站出来替陆青云说话。“师弟,你被此人给蒙蔽了!”戒恨当即怒喝起来。“时至今日,你难道还未看出来吗?此子就是故意与你接近,好借机混入我天禅寺,为的就是盗取师尊留下的银骨舍利!”“你虽有天生灵佛心,却连这点人心险恶都无法看出吗?”戒嗔和尚一脸呆滞。他看了看陆青云,又看了看自己的诸位师兄,一时间也是陷入了茫然之中。
几乎是看一眼就能学会的那种。所以这六天的时间,陆青云上了第三层就没下去过。到了第七天。陆青云已经是把藏经阁第三层的武学领悟的差不多了。最后一夜却也没有浪费,陆青云终于是到下面两层去转了转,看看有没有什么秘籍藏在这些佛经里头。毕竟小说不都这样写吗?真正厉害的东西往往都是藏起来的,让你容易忽略的。也就在陆青云下到二层的时候,一道诡异的身影悄无声息潜入了藏经阁。
说话的时候,时不时留心殿内,免得惊扰到了皇帝。“奴才没说吗?我们是皇上的救命恩人,就那么巧,你们的皇帝从山坡上滚下来,让我给捡着了,当时有片刻的昏迷,我怕出事就帮着包扎伤口,谁知道他睁开眼就喊我娘。”李秋娘如实说。大太监啧啧啧,“要死啊,要死啊,你有几条命?皇上的娘……那可是太后娘娘,早已葬入皇陵,你岂敢造次?”“那要不然,我喊他爹,这便宜让他占回去!”李秋娘双手环胸。
小蘑菇:主,冷静。李秋娘:我想弄死他。小蘑菇:全剧终?李秋娘:……忍!“娘……”他还哭上了,“抱……”李秋娘刚调整好的心态,瞬间崩了。弄死吧!弄死吧!立刻马上就现在……
“姑娘?”春语心惊,面色骤变。李秋娘笑了,“怕什么?大火都烧不死,还怕他举刀吗?我连那癫婆的牙都敢拔,就没有我不敢做的事儿,只是……说的也是实话,但他这样没心肝的畜生,也别想有好日子过。”刚把人包扎完毕,李秋娘便往他嘴里塞了一枚药丸。入口即化,甚好!“什么药?”春语忙问。李秋娘目光灼灼的盯着男子,“救命的药,让他快速苏醒的药。”当然,也是有后遗症的。
春语更不懂的是,他们为什么真的要去挖野菜?“小姐,天快黑了。”春语提醒。李秋娘点头,“知道,等着天黑了咱就生火。”“真不回去?”春语诧异,“要不然去酒铺子里住一夜也成,那是老爷给小姐的陪嫁,这里荒郊野外的,若是夜里窜出点什么野狗野狼的……”李秋娘笑着开始刨坑垒土灶,“野狗野狼没有,说不定还能掉下给白马王子让咱捡个现成的。”“小姐又说胡话。”春语小声嘀咕,但转念一想,发生在这位身上的各种诡异之事,下意识的觉得可能会成真,“小姐,您……原来怎么称呼?”
这一下,不死也得残废。“小姐!”春语疾呼。李秋娘第一反应是抱住了小姑娘。小蘑菇!主,瞬移!很好。车厢翻滚至山脚下,人是死是活就不清楚了,车夫站在山道边上看着,一颗心砰砰乱跳,脸色都是铁青的,终究是杀人,要做到完全的淡然实在是不容易。不过,肯定没落好。想了想,车夫紧了紧手中的马鞭,快速朝着山脚下跑去,既然是意外,就得有意外的样子,可不敢随便糊弄主子,否则怕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仵作验尸,的确是淹死的。但有了这块铁板,便可证明元福的死不同寻常,可能是有人蓄意为之,而非意外。裴今朝匆匆赶来,却只看到白布下泡得肿胀的尸体,亏得现在天气还没暖透,尚未腐败,依稀可辩容貌身形,确认是元福无疑。“是不是你?”裴今朝怒然直指,“身为妇人,夜不归宿,还杀了元福,你简直歹毒至极。”春语刚要开口,却听得捕头开腔,“裴少,将,军稍安勿躁,这件事还没个定论,您为何指认自己的夫人,是杀人凶手?”
说到这里,叶清瑶不由的苦笑了一下。几乎没怎么落过泪的她,在这一刻,红了眼眶。“煜深,对不起,我明明答应了你,会陪你过生日,可最后我还是爽约了。”叶清瑶心如刀割道:“公司在欧洲的项目,出了一些问题,那边的负责人说,情况很紧急,必须得我出面解决。”“我当时想着,以后给你过生日的机会还多着呢,少这一次也不会怎样......可你这孩子,怎么好端端的,这就成最后一次了呢?”
人生只有一次,你是选择畏畏缩缩的,活在世人的目光里,还是勇敢的为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而战?深爱着你的弟弟,正穿过大街小巷,拦住一个个的行人,请求他们在他买的这个略显幼稚的征集册上,写下对你们爱情的祝福。他没有畏惧过世人的目光,是因为他不在乎吗?我想不是的,他这么做,是因为他足够爱你,他的意志足够坚定,流言蜚语无法打败他,别人异样的目光也无法打败他。我有问他,这么做值得吗?他说想到你的笑容,无论做什么,都值得。
“我们不傻,我们分得清什么是爱情,而且我大学是学生物的,我是清北大学的高材生,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我们年轻人其实比你们更懂爱情,因为我们年轻,身体好,遇到喜欢的人,会分泌更多的荷尔蒙!”“所以我们年轻人的爱,跟你们相比,更加炙热,更加盲目,也更加不顾一切,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傻,我们只是爱得纯粹而已!”一番话,把叶清瑶怼了个哑口无言。她总觉得,年轻人心智不成熟,他们不理智,也不懂什么是爱。
浑浑噩噩中,叶清瑶来到一个公园里,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失魂落魄的望着不远处,绕着公园石碑飞舞盘旋的白鸽。叶清瑶记得,好像在林煜深小的时候,她曾带着他来这里喂过鸽子。小家伙胆子小,一开始还不敢喂,躲在她身后,抱着她的腿偷偷看鸽子,直到她牵着他,去摸了一只温顺的小白鸽,他这才壮起胆子,抓着饲料追着鸽子们满世界跑。那时候的煜深,笑得好开心......正陷在回忆里不可自拔,一个清朗的男声突然响起:“小姐,可以打扰你一分钟吗?”
“但是解冻不一样,解冻的难度要大很多,冰很容易融化,只要加热就可以了,但如果冰里有一只小仓鼠呢?你要怎么做,才能在保证不伤害小仓鼠的情况下,融化这块冰?”“把冰块放进温水里吗?这听起来确实是一种很温和的手段,但你要考虑的是,冰块各个部分融化的速度是不一样的,越里面的冰块,融化得越慢,这就很容易导致一种情况——小仓鼠的大脑已经解冻了,但它的内脏,却还是冻着的。”
“明天是我的生日,以前我的生日都是你陪我过的,可不可以再陪我过最后一次生日?”“我知道在你婚礼这天这样要求很过分,但我不会打扰你举办婚礼的,下午四点,婚礼的所有仪式肯定都已经举办完了,你只需要在这个时候过来,陪我吃一口蛋糕,然后祝我生日快乐,我就满足了。”......他其实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他从来都没有求过她什么。唯一一次求她,也只是想让她陪他吃一口蛋糕,然后对他说一声生日快乐,这就足够了。
因为纸尿裤的原因......“呜呜呜,萌萌是不是太胖了,怎么裙子都穿不上。”厉夜霆心疼地帮阮萌萌把裙子拿下来,怒气冲冲地推开试衣间的门。“你们这家店还想不想干了?”门口等待的店员见厉夜霆面色铁青,吓得冷汗直流,哆哆嗦嗦地开口。“厉总,您别生气,这是怎么了?”厉夜霆一把将手里的粉色裙子丢到了十米开外,只见裙子在空中形成一道完美的弧度,然后落在了对面的糖葫芦店。